公共场所抽检总结
时间: 05-01
作者:刘霞静
栏目:总结
按照《20XX年贵州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要求,黔西南州卫计委印发了《20XX年黔西南州公共场所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州卫计通[20XX]73号)文件,我局具体组织实施,在州疾控中心大力支持及全卫生监督局(所)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游泳场所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全州抽取游泳池水样11户,合格0户。其中:细菌总数抽检23份,合格11份;大肠菌群抽检23份,合格19份;余氯抽检23份,合格15份;PH值抽检23份,合格23份;侵脚池水样11份,均不合格。对抽检不合格11户进行立案查罚。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2家,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5家,10家从业人员均有健康合格证明,10家游泳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11家均未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5家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11家游泳场所均未使用集中空调通风。
从抽检结果分析:造成池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因是消毒剂使用量不够,水中余氯含量低于国家标准;池水未定时补充新水,未进行水循环过滤处理,导致池水尿素增高。
黔西南州卫生监督局
20XX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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