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时间: 04-08
作者:张凡聪
栏目:信函
区教育局、学生家长及全体幼儿:
为了维护我园的办学信誉,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经我园认真研究,决定对社会、幼儿家长、幼儿及主管部门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办学。不搞一证多点办学、借牌办学,不转让、变卖幼儿园;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举办者、园长、办园地点等。
二、自觉接受区卫生、消防、交通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办学,不违规办学,并逐年提高办学水平和档次。
三、坚持以诚为本,严守行规,杜绝欺诈。不搞不正当竞争,不互挖墙角,不相互抵毁。
四、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范围按月收费,定价合理,透明公开,杜绝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来去自由、不找麻烦、协商退费。
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六、强化内部管理,使幼儿园运转有序;任用合格的幼儿教师,强化教师管理,保障教学质量;不使用非法出版物和盗版教材;热爱幼儿,关心幼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学校与教师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保证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承诺幼儿园:
园长:
二oo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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