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务事故反思
近期内(20XX.8.18-20XX.3.24)铁路电务接二连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痛心疾首。做为一名信号工无力改变什么,却想总结、反思得到点什么,最好是能给铁路高层人士一点启示。发生事故后高层人士只是思考如何处理事故、如何完善制度,从来不会想是不是制度制定的不切合实际,从来不去想为什么职工冒着献出身体的代价去违章作业,只会等人死后戴上一个职工违章作业的帽子。
20XX年8月17日,在一个漆黑的雨夜,职工独自一人走上线路处理故障,一边是段、车间的催促,一边是呼啸而过的列车,而职工脑子里想的肯定是如何处理故障、如何保证少一点延时。职工盲目上线处理故障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反思一下,为什么职工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处理故障呢?是不是职工为了减少点延时,可以少扣点钱呢?是不是快速的恢复故障就可能对工区影响降到最小呢?
20XX年1月18日南昌电务段工长带领一名职工在夜间测量信号机限界发生伤亡事故,笔者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在夜间测量限界?在光线不良时测量限界,水平、垂直方向都是没办法准确的,测量的数据怎么可能准确呢?
20XX年3月24日北京西电务段新职人员死亡事故,工长、职工无计划点外作业肯定是违章的,无需质疑。但是已经在天窗完毕后仍然在进行作业,为什么呢?工长不就是为了完成作业量吗?凌晨1点钟起来了只干45分钟天窗点,职工觉得这个夜晚在浪费时间。
综合以上三起事故,有三个共同点:均是工长,都是夜间作业,都没有防护员或是防护员参与了作业。笔者以为,出现以上三个特点不是偶然的。工区是完成生产任务的直接单位,工长是直接责任者,完成任务与否直接关系到工长和工区的效益,所以工长会想尽办法完成生产任务(当然,有时上级下达的任务不一定合适,但是领导不去想工区怎么去完成,只是限定期限完成),为了完成任务,工长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而是把生产任务放在首位。作业时防护员参与作业与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还有一个共同点是夜间作业,故障出现在夜间不是人能控制的,但是另外两起事故也都是夜间作业,就不能不说是制度造成的了。
以目前的车流量来算,分段给天窗是可以实现白天作业的,可是调度为了操作方便,一条线就是某一车过后给天窗,造成肯定会有的站要在夜间天窗。夜间作业视线肯定是不良的,虽然没有被车撞轧,但是夜间作业时崴脚的、磕碰的,比比皆是。还有,夜间作业最大的安全隐患是职工得不到充分休息。以某线天窗为例,上行天窗是晚上11点至凌晨1点,下行天窗是凌晨3-5点,中间仅有二个小时休息时间,何以保证职工充分休息呢?铁路有关制度规定:职工作业前要充分休息好,精力集中。都不能休息好,怎么能精力集中呢?北京西电务段事故中,是凌晨1点多作业,正是人们最需要睡觉的时候,而职工在作业。每个人都可以感受一下,让你半夜起来干活,你不会觉得脑子蒙蒙腾腾?
事故发生后,都会觉得惋惜。但是常态化的职工死亡事故,是不是能让铁路的领导层有所警醒呢?不要让制度成为草菅职工人命的工具。
铁路真是到了该彻底改革的时候了……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