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承诺书

时间: 04-02 作者:聂伶珍 栏目:信函

我公司申请参加长乐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为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保证遵照《长乐市政府采购通用设备网上竞价须知》及有关法令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明、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哄抬报价等不法情事。

三、保证按照《长乐市政府采购通用设备网上竞价须知》的要求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供货。

四、保证提供的是全新的货物,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六、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

七、保证按照《长乐市政府采购通用设备网上竞价须知》以及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八、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承诺及生产厂家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九、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如我公司出现违约行为,愿意接受《长乐市政府采购通用设备网上竞价须知》规定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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