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定期自查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幼儿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班级饮用水卫生:幼儿园切实解决幼儿在园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矿泉水。
三、检查安排
幼儿园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学期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查与强化检查有机结合,把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相关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落实整改措施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采取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柳南区朝阳幼儿园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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