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利站长职责
时间: 03-06
作者:蒋超余
栏目: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
2、负责辖区内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村级水管员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
3、协助镇政府(街道办)编制辖区内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组织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及其它涉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协助用水户协会或个人承包者做好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5、协助镇政府(街道办)开展防汛抗旱及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及时做好汛情、旱情、水情的统计上报。
6、负责辖区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对取用水资源、入河排污、节水工程等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区水务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7、协助镇政府(街道办)收缴水费,协调稳定农村用水水价。
8、负责辖区内水利统计和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9、负责辖区内水事违法行为的治理,协助镇政府(街道办)调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秩序。
10、承办区水务局和镇政府(街道办)安排的其它涉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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