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保办廉政承诺书

时间: 03-03 作者:葛鹏 栏目:信函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资产。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办公用品采购。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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