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南市安监〔20XX〕41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庙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乡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辖区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共有4家零售商销售烟花爆竹,均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且都位于三庙乡场镇。
二、工作开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主动靠前,亲自布置。为加强领导,便于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乡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刚同志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为提高全体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乡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销售、存储、使用环节隐患加以宣传,增强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3、全面排查,严控隐患
7月31日,乡安办组织专人按上级要求对场镇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初步掌握了我乡烟花爆竹行业的具体情况,对于发现的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零售商限期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经排查,我乡辖区内的4家零售商,安全防范意识均较高,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能够随时注意到安全,但也还存在不足。
一是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部分商家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能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二是消防器材放置不合理。部分商家将消防器材放置在居住区,若突发火灾,难以第一时间进行灭火。
三是进货台账残缺不全。我乡4家零售商虽均有正规进货渠道,但部分商家未建立进货台账,对货物数量、规模管控不严。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商整改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保障三庙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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