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承诺书
为了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革除旧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党员、干部郑重承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厅发[20XX]18号)精神,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好带头作用:
(一)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同时,带头减少繁文缛节,缩小宴请规模和迎亲(出殡)车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去世后除国家规定外,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二)带头革除陈规陋俗。带头破除封建旧俗,不搞请阴阳、看风水、做道场、出大殡等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嫁娶不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设宴、搭建灵棚、高音喧哗,不在凌晨午夜燃放鞭炮烦扰邻里,不沿街游丧、抛撒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三)带头树立文明新风。以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旅行结婚等形式举行婚姻宣告仪式。在丧事活动中,带头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敬献鲜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
(四)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去世后实行火葬,在公墓内安葬骨灰,不将骨灰装棺再葬,不超标准建墓立碑;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带头在指定安葬点或公墓内安葬,不乱埋乱葬;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撒散骨灰或者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带头捐献遗体或器官。
(五)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教育引导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不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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