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卫生责任书

时间: 03-20 作者:李骕 栏目:信函

为了确保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育大局的稳定,各教师签订如下责任状:

1、教师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幼儿园有关规定,做好班级,寝室及公共区的卫生保洁工作,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班级教学和幼儿生活设施需时刻注意安全。要经常对教室里的餐具、位子、凳子及其它教学用具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教室门窗,在放学和节假日,要及时关好。时刻注意教室电源,发现损坏的插座、开关、灯头,要及时找电工处理或报告幼儿园办公室。

3、教师要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幼儿怎样预防近视和感冒,防止传染病和其它恶疾,教育幼儿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无合格证的文具和有危险性的玩具。

4、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5、教师应做好每日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消毒包括:毛巾、口杯、地面、桌椅(84消毒液浸泡、擦拭),被褥、棉絮(清洗、日光曝晒)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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