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承诺书
时间: 03-02
作者:马杰
栏目:信函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____________(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绿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本承诺书由工商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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