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责任书

时间: 03-16 作者:李宇涵 栏目:信函

为推进我乡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文件精神,现由xx乡人民政府与XX村民委员会签订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书,明确XX村民委员会的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户贷款管理的协管机制,成立不良贷款清收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搞好不良贷款的清收。

二、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良贷款名单,积极提供有效信息,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高处置、分散、转化不良贷款的有效性,保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权,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根据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指标的要求,确保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以内,贷款收息率达到%以上。

四、对有偿还能力且长期拖欠或恶意拖欠不还,社会信用度差,影响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进度的,要切实采取停止审批、限制行为、取消优惠、张榜公布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宅基地、房屋有效流转等经济手段,并配合司法机关通过必要的司法程序,采取查封、保全、拍卖等法律手段,多管齐下,确保清收任务顺利完成。

五、对玩忽职守、不作为甚至阻挠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进度、影响支农信贷资金投入、损害村民利益的,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干部组织管理原则和权限,按规定进行重新选举、调整和任免。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镇)政府一份,村委一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份。

xx乡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一二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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