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往常一样,微风还是那样舒服,树还是那样苍翠,我踏着轻快的步伐,哼着小曲儿,放了学回家。
到了家,却看到妈妈一直拿着一盒白白的、像果冻一样的东西,正仔细地看。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盒豆腐啊,有什么不同吗?
妈妈看了看我,问道:“威威,今天到底是几号啊?”我倒有点奇怪了,手机、电话机和日历上都有显示,还需要问我?“6月5号啊。怎么了吗?”
“呀!我就说,”妈妈突然生气地说,把我吓了一跳,“这豆腐包装上喷的日期是6月6号。”
“哎哟,就这点小事,”我拍了拍胸脯,“别芝麻大点的小事就大惊小怪的。”
“哪能是小事呢?我跟你说,刚才我还打了很多个电话去给他们,他们都没接,都是忙音。”妈妈更火了,还继续的打电话,结果都还是一样的。
“唉,这豆腐顶多就两三块钱,没有必要去搞那么麻烦了吧?”
这时姐姐回家了,我把刚才和妈妈的对话讲给了姐姐听,还说妈妈太大惊小怪。可姐姐沉思了一会儿,却说:“不,我觉得妈妈是对的,这种错误是属于商场的,而且食品安全是大问题,妈妈,我们应该去报消费者维权电话。”姐姐又拍拍我肩膀,“威威,这并不件一个小事。以后遇到这种事要多留心。”
于是,姐姐和妈妈报了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并去了商场。商场的工作人员出面给我们做了解释,道歉并退货赔偿。罗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对商场进行了处理决定,并把所有的不合格的产品都下了架。
通过这件事,妈妈告诉我,去商场购物一定要留购物凭证(电脑小票之类的),一定要看清楚物品的标签注释,如果发现它的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应该拿去商场退货。我们应该懂得和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应学会用法律来维权,为的是更好的创造与维系一个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