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工作职责

时间: 03-11 作者:邓增艳 栏目: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调解仲裁水事,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二)负责全县水政、水利水保、江河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目标。

(三)负责城乡供水、节水及再生水回用以及对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

(四)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五)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江河已成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病害整治、综合利用、防洪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征收水保“两费”。

(八)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跨乡镇水量分配方案、中长期供水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组织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利用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水资源费制度;发布沐川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采砂许可制度和征收砂石管理费制度。

(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涉水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