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报告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使用工作的重视和共同监督意识,使全县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根据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20XX年度党费收支情况
从20XX年元月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共向县委上缴党费278775.5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银川市委组织部给我县下拨党建工作补助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和春节期间慰问经费等共计480628元,党费存款利息为10569.15元,上述三项合计769972.7元。
20XX年全年中,县管党费共支出848012.6元。其中,按规定比例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111510.2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45000元;用于慰问党员216580元;为基层党组织订购学习培训资料支出84137.43元;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开支50000元;用于党建宣传、表彰等开支13600元,用于村部、社区阵地建设及党建示范点建设补助开支222080元,用于各乡镇党委换届补助开支105000元,用于购买支票和支付跨行转帐费用等开支为105元。截止20XX年12月底,收支相抵后,20XX年县管党费共结存了501553.62元。
20XX年以来,我县认真执行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及时做好县管党费的定期公示工作。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县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党费使用规范合理。县委组织部严把党费收缴和使用关,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汇报、及时公布,确保了党费收缴的严肃性和公开性。各基层党组织重视党费收缴工作,能按规定时间和收缴标准足额上缴。同时,制定了党费收缴所需要的各种簿、表、册,并结合每年的冬季党员轮训和民主评议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通过自查,20XX年度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党费收支情况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符。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XX年的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滞后,不能按规定及时上缴党费;二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跨季度、跨年度上缴党费的现象;三是少数党员特别是个别离退休党员不能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自愿按标准、按期限交纳党费。同时加强研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党费在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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