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质量责任书
甲方: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切实履行公司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加强项目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充分落实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责任,杜绝、预防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范围
1.1乙方所辖在建工程项目、场所。
第二条责任目标
2.1生产安全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遏制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2工程质量
杜绝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遏制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2.3铁路交通
杜绝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
遏制一般铁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三条责任承诺
3.1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A、B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和大质量责任事故
3.1.1事故发生后5日内,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或生产副经理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并主动提出处分请求。
3.1.2一年内发生3起时,比照3.2处理。
3.2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2.1事故发生后5日内,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或生产副经理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事故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并主动提出处分请求。
第四条其他内容
4.1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公司将依据《关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本部系统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通知》(隧股安质【20XX】55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股安质【20XX】258号)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ZSGF/ZY/AZB07)的规定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4.2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则执行公司调整后的规定或要求。
4.3因全国性或区域性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不追究责任。
4.4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按年度考核,本责任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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