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消防安全承诺书
时间: 02-27
作者:高杰
栏目:信函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相关条例、规定。
2.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3.自觉遵守《消防法》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4.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学校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5.不在学校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6.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学校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主动向学校报告。
7.服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疏散演练。
8.严禁在校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酒精、鞭炮、炸药等)和使用明火。
9.禁止在校内吸烟、点燃蚊香。
10.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存放和使用超过300W的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饭锅、电吹风、无罩电风扇等);做到随手关闭电源开关。
11.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行政、教师、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XX.12.8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