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廉政承诺书

时间: 01-09 作者:金坤 栏目:信函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我作为太康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现承诺如下:

一、落实组织协调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县委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定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汇报,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定期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二、落实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条主线,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落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责任。以市纪委“制度落实年”为抓手,持续完善“两检查两监督一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弛而不息狠刹“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载体和平台建设,全面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涉农惠农问题等系列专项治理,从严惩治中层基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落实严格纪律审查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惩腐态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太康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范和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制定《关于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意见》,创新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严明审查纪律,确保“双零”目标;加强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政纪处分的严肃性。

五、强化廉政教育责任。围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牢记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积极构建落实抓早抓小预防体系,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推广廉政承诺,营造崇廉尚廉践廉的社会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巡察监督。

七、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责任。严格按照《周口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县抓早抓小抓预防、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监督“四个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清单”制度,制定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八、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县纪委班子理论学习,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作好表率;带头学习和执行《准则》和《条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做一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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