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筹资金承诺书

时间: 01-03 作者:彭树英 栏目:信函

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武汉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XXX”,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XX万元,学校自筹资金XX万元。

学校自筹资金按照学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单位(学院)共同筹措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学科特点,主要来源于XXXXXX(可参考以下内容: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振兴行动计划”专项、学校科研基地和队伍建设费、学院部分办学收入、各学科承担的纵向或横向课题的部份经费)等。学校将制定相应筹措计划,统一规划,分年度实施,确保自筹资金按计划落实。

特此承诺。

武汉大学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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