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筹资金承诺书
时间: 01-03
作者:彭树英
栏目:信函
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武汉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XXX”,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XX万元,学校自筹资金XX万元。
学校自筹资金按照学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单位(学院)共同筹措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学科特点,主要来源于XXXXXX(可参考以下内容: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振兴行动计划”专项、学校科研基地和队伍建设费、学院部分办学收入、各学科承担的纵向或横向课题的部份经费)等。学校将制定相应筹措计划,统一规划,分年度实施,确保自筹资金按计划落实。
特此承诺。
武汉大学
20XX年9月2日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