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亚硝酸盐承诺书
时间: 01-03
作者:宫启
栏目:信函
本单位将认真落实食品经营安全承诺制度,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食品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严格贯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XX年第10号公告,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销酸盐,并告知从业餐饮服务人员人人皆知,自觉禁用。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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