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文明旅游倡议书
时间: 01-02
作者:唐效成
栏目:信函
全体干部职工: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每个人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砀山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更需要文明旅游。拒绝“到此一游”,倡导文明旅游,是建设转型城市的道德支撑。为此,我们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
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切实掌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加强管理,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要营造文明旅游的环境,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
三、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
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全院干部职工,无论是在砀山,还是在外地,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你就代表着砀山!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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