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工作责任书

时间: 01-19 作者:蔡东京 栏目:信函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教学服务效率,落实教育收费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任何处室、年级组、教职工私立项目违反标准收费。减免收费标准须经校长同意。

一、严禁收费人员、年级组、各处室挪用收取的费用。

二、严禁各处室、年级组、教职工组织学生双休日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高三除外)。

三、严禁各处室、年级组、教职工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向学生收取搭餐费、饮水费、校服费、校徽费、转学费、档案费、插班费等。

四、严禁年级组、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除毕业会考以外的资料费、试卷费及考试费等费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概不负责,由违规者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年级组行政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级组教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Xx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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