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滥办酒席承诺书
时间: 01-13
作者:柳涛
栏目:信函
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试行)》(长党办发·20XX·号),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等各类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
三、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
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惩罚和处分。
承诺人:
20XX年9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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