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义务承诺书
时间: 01-13
作者:李陈勉
栏目:信函
竹溪县慈善会是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省民政厅确认的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可以面向全社会开展慈善活动。根据社会扶贫工作需要,受竹溪县社会扶贫办公室委托,负责接受社会扶贫定向捐赠,为此,特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湖北省社会扶贫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社会扶贫定向捐赠。
二、社会扶贫捐赠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捐赠财产。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扶贫捐赠的财产数额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在社会扶贫捐赠管理中,对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暂行办法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竹溪县社会扶贫办公室竹溪县慈善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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