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捐款倡议书
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朋友们: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为宗旨,以救灾、救助为核心任务。
去年以来,我县遭受干旱、第11号台风“尤特”和第30号台风“海燕”等自然灾害,灾情叠加,造成14.6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万亩损失粮食2902吨倒塌房屋30户63间,毁坏交通设施71.3公里、水利设施386处直接经济损失2092万元。此外,我县还有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患儿、贫困学子、贫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特困人群等20万余人急需救助。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红十字会倡议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向灾区和我县最需要救助的贫弱人群奉献爱心,用爱心善举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红十字会设有特困低保五保户、残疾人、
贫困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五类捐助项目,也可以按捐赠者的捐赠意向实施救助)。
今年是中国红十字会建会**周年,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县将于6月29日晚上20:00-21:50在**国泰一楼会议中心举行以“凝聚人道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红十字精神传播大型文艺晚会,届时将开展系列活动,接收各界人士的捐赠,并对一次捐赠10000元以上的单位、企业和一次捐赠2000元以上的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5000元以上的在媒体上公示。对不愿公开身份的捐赠者,予以保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款,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红十字会郑重承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尊重捐赠者意愿及时实施救灾救助,确保所有善款和物资直接用于最需要救助的群众。捐助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布。
捐赠咨询电话:
捐赠方式:
一、通过银行账户捐赠
收款单位:**财政局
开户行:**
二、通过邮汇捐赠
**
三、到县红十字会直接捐赠
地址:**
四、**红十字会上门接收捐赠
五、**红十字精神传播大型文艺晚会现场接收捐赠
**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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