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12月份工作总结
12月,xx煤矿监管工作站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监管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责,严格对煤矿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管,保证了煤矿安全形势持续良好稳定。现将12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
12月份,我站组织集中学习3次。12月1日,组织站员全体站员集中学习了《新密市煤矿监管工作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驻矿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煤矿实施停工停产进行监督检查;12月7日,组织站员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管工作要求,提高驻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及危机感;12月18日,我们集中学习了《关于对全市煤矿监管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进行20XX年年度考核的通知》,端正态度,迎接考核工作。同时,按时参加煤矿组织的每周一中层以上干部碰头会,认真听取、记录会议内容,了解动态,强化监管。
二、配合上级检查,做到学中干、干中学
12月份,我站迎接相关部门检查4次(其中:市监管办检查1次、郑煤集团检查3次),做到次次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落实,在陪检中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同时,深入开展“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活动,对所驻煤矿进行例行安全检查,督促2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严格监管,督促整改
根据兼并重组工作安排,当前煤矿处于停产状态,井下无采掘活动,矿井正常通风排水。停工停产期间,我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煤矿实施全方位监管,每天7:00—8:00、15:00—16:00、23:00—24:00坚持对充灯房、副井车房、地面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等平地主要场所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特殊工种在岗情况、持证情况,严格监督每班下井人数不超过5人,井下只允许通风排水。监管值守期间,我站能够严格做到“五不”(不缺岗、不缺位、不缺项、不棚架、不隐瞒),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未发生脱岗缺岗现象,驻矿工作日志、个人笔记及各项资料能够及时归档立卷。12月份,所驻煤矿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没有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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