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我都会收到亲戚们送的红包。在这一刻,我是满心欢喜,可爸爸妈妈却愁眉不展。因为我这个人好吃,只要有钱,尤其是得了红包后,不出几个月,红包里的钱就会变成美味佳肴进了我的肚子。为此妈妈爸爸可担心了,生怕我大手大脚,又怕我吃坏肚子。
今年,我又收到了不少红包。我美滋滋地躲到自己的小天地里数数,心里也盘算着:先到肯德基大餐一顿,再去……嘻嘻,我暗自偷乐。这时爸爸妈妈进来对我说:“这次红包你得上缴!”顿时我的心凉了半截。我想:不行,我得保住这笔巨款。不然,美梦就成了泡影了。我大声说:“不,上缴我的钱就是侵犯我的个人财产。”爸爸见此情形,就和妈妈嘀咕了一下,说:“那我们开个家庭银行吧!把你的钱存起来,要用时再取。我一听来了兴趣,我从没尝试过存钱的滋味。于是马上答应ok。接着,爸爸让我在“约法三章”上签字。我想:“约法三章”?吓唬人的吧!于是我没多想就画押了。当然家庭银行不能缺少行长,副行长,所以老爸老妈就担当了这些职务。就这样我家的家庭银行诞生了。
自从家庭银行开张后,我还没取过钱。可有一天放学,我禁不住烤羊肉的诱惑,忍不住的行长——老爸那儿取钱。老爸问我干什么用,我不以为然地说:“自然是买吃的。”没想到被老爸给拒绝了!我又拿出“不给钱就是侵犯个人财产”的旧招,可老爸则拿出“约法三章”。只见第一条上写着:存款必须用于交学费等正当用途,不得乱买零食。这下我无话可说了,只好忍了。
这个家庭银行一开始我不太喜欢,可渐渐的,我改掉了嘴谗的毛病,变得节俭了,我很高兴。我决定把下一年的红包也存入家庭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