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项目会议纪要
20XX年3月13日下午,县长黎春秋在行政中心十二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办公会议。常务副县长侯文、县人大副主任胡明先、副县长王湘云、政协副主席喻立明及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项目咨询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关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和深圳费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招标情况汇报,对县城污水处理项目运作模式、招标评审办法、特许经营期限、管网建设资金支付方案及结算办法、污水处理费报价区间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12月份建成投入试运行。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已列入省市城镇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是省市下达我县20XX年完成的八件实事之一,事关民本民生,务必加大力度,加快运作,确保该项目按计划竣工。
二、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综合评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三、会议同意该项目可研、环评、地勘、工程规划、施工图设计、厂区土地拆迁、农田水系恢复等已由建设局垫付的前期费用1300万元纳入污水处理厂建设总成本,进入水价;同意约6公里进厂管网铺设占地及提升泵站用地的征拆补偿等前期费用约600万元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中解决(两项费用待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后,按实支付)。
四、会议同意投资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期限从20XX年开始,共26年(包括建设期1年)。
五、污水处理厂房和污水主管网建设合并为一个建设项目,由同一业主建设。厂区按BOT模式运作;进厂主管网工程建设的结算方式作相应调整,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由县财政从当年开始分三年(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支付工程款。
六、同意污水处理费报价区间幅度为0.68元-0.85元/吨。
七、同意污水基本水量第一年按3万吨/天,第二年按3.5万吨/天,第三年按4万吨/天,从第四年开始,按5万吨/天与投资人结算。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足,超过的处理水量按实结算。
八、成立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由邓杰平任政委,特邀胡明先、喻立明任顾问,王湘云任指挥长,陈德奇任副指挥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城郊乡为成员单位。由胡小锋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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