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保证金请示

时间: 03-07 作者:张晓慧 栏目:请示

神农架林区旅游委员会:

神农架发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XX年1月13日在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楚林路35号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开俊,电话:0719-3453456,经营许可证号:L-HUB10029。

于20XX年3月6日向邮政储蓄银行木鱼支行缴存质量保证金20万元,于20XX年5月13日将质量保证金转存至农业银行木鱼分理处,20XX年6月10日向农业银行木鱼分理处追加缴存分社质保金5万元,截至20XX年3月6日,我社质量保证金帐户共计缴存25万元,其中20万元缴存时间已经达到3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保证金赔偿旅游者或人民法院划拨过保证金的旅行社可降低50%质量保证金之规定。结合我社连续3年来经营过程中无上诉违规行为存在,现向神农架旅游委员会提出申请减少50%既10万元质量保证金缴存。

特此申请!望审核批复为谢!

20XX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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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