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团组建方案

时间: 02-04 作者:刘丽 栏目:方案

各专业部、特色初中、白马分校:

为进一步活跃我校学生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品位和艺术鉴赏能力,推动我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及校园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仙鹤艺术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仙鹤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在学校教务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团长:杜海云

副团长:冉林、郑林友

下设:

1、合唱队指导教师:陈翔、周轩竹

2、舞蹈队(民族舞和现代舞)指导教师:汪丽、杨蕊华

3、器乐队(钢琴、古筝)指导教师:杜海云、青成艳、李仕军、任许

3、语言队(主持、朗诵、相声、小品)指导教师:郑林友、徐婉萌

4、礼仪队指导教师:柏入莘、何玲

艺术团其他工作

1、文字创作:冉林、何小峰

2、舞美设计:罗玉梅、王娅林、汪丽

3、音响:梁义东摄影:熊小强、罗玉梅

二、艺术团任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2、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演出任务;

3、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4、积极带动本部及初中部校园文化建设。

三、团员条件

凡我校注册的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在籍学生,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报名并经考核通过,承认并接受艺术团章程,均可成为艺术团团员。

四、艺术团管理:

1、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根据各队的基本要求自愿报名,由专业教师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2、每周集中训练一次,时间一般为周二下午17点-18:30,各队可视具体情况增加训练次数和时间。

3、队员必须自觉参加训练,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严格遵守训练和演出纪律。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所在队的指导教师请假。

4、各队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5、各队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交艺术团团长,交教务处保存。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队员,由学校进行包括学分在内的相关奖励。

达县职业高级中学

二0XX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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