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事业编制请示

时间: 02-29 作者:聂云波 栏目: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要求:县级残联要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康复服务指导站、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为县级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事业编制。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康复服务指导站已经各配备了1名事业人员,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没有事业编制。我县目前有2.6万各类残疾人,近几年,广大残疾人对特殊辅助用品用具需求量越来越大,由于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没有事业编制,影响了对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请示县政府:给于县残联增加1名事业编制,主要职责是,做好残疾人对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需求的调查登记和供应、服务工作。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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