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公管理请示
黄小晶省长: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办〔20XX〕9号)的有关规定,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符合文件规定的参公条件和范围,恳请将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符合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条件和范围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平市委、市政府、武夷山市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件中明确,市供销社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是承担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等为“三农”服务的职能;二是承担着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三是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二)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16号)文明确: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费列入事业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
二、履行、推动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为“三农”服务职能的情况
(一)行业管理:经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供销社指导、协调、管理的全市性行业协会有:武夷山市农产品行业协会暨乡镇分会,武夷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有武夷山市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武夷山市竹笋流通行业协会暨乡镇村分会,武夷山市养蜂协会、武夷山市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武夷山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通过协会的工作,大力推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搞好产业管理,在政府和协会会员单位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武夷山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组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近年来,由市供销社参与组织和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2个,注册农产品商标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基本覆盖全市各乡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生产。其中:绿源西芋专业社获20XX-20XX年南平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吴屯鲤鱼干、天妃桔柚、洋庄西芋等三个专业社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专业社荣誉,天妃牌桔柚获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获南平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五个。
2、经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牵头,在市供销社设立武夷山市农副产品流通信息中心,设立了武夷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网,完善了武夷山市以市供销社信息网络中心为龙头,各乡(镇)农副产品信息站为骨干,村级信息点为基础的覆盖全市乡村,沟通上下联系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促进农产品商品化率。
3、开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为“三农”服务。市供销社积极参与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设“农家点”4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52个,庄稼医院10个,流通信息站10个,建设农村农产品流通,农资供应服务平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4、受政府委托,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现南平市辖10县(市)供销社已有9个列入参公,恳请省长将武夷山市供销社列入参公单位为盼。
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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