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预算科岗位职责
主要任务是: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标准;会同审核专项资金安排;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拟定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和罚没收入;承担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分析预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二)拟定和贯彻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四)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和机动财力的有关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
(五)具体承担市直部门的预算编制等工作承担研究提出市直部门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的建设和审核基本支出预算建议草案工作。
(六)分析报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县(市、区)预算执行。
(七)研究拟定市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八)拟定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提出分配方案;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对县(市、区)的专项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科室办理省对市财政的结算事项。
(十)拟定财政管理体制和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罚没收入、市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十二)负责对回收的市级财政周转金提出使用安排建议。
(十三)承担与市人大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负责对市审计局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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