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情况说明

时间: 01-30 作者:王菊 栏目:情况说明

总厂人力资源科:

兹在我中心职工屈峰同志,于20XX年8月24日上午9时左右在从事天然气气瓶拆装工作时,因在工作抬钢瓶时碰到车辆大梁下滑将其左手无名指和小拇指砸伤,我们立即将其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就诊。

特此说明!

说明人:

检改中心 20XX年8月27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