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工作年终总结

时间: 12-02 作者:付藏媚 栏目: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我院自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对这项关乎民生的工程,近年来,为方便参合农民,想方设法为“新农合”工作提供方便,增建设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下面就我院新农合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和兑付窗口,明确了职责,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了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建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了诊疗服务项目、用药目录、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同时为使参合农民更多的享受国家的“新农合”优惠政策,我院多次召开会议,把降低次均费用、减少目录外费用、提高兑付率作为医院为农民办实事的目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

三、加强参合人员住院管理,杜绝冒名顶替:少数农民由于观念和认识问题没有参合,当有病需要住院时,就出现用他人的合作医疗证冒名住院的现象。为了使合作医疗医疗资金能准确、及时地落实到参合人员手中而不被顶替套取,核实住院人员身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具体的做法是:住院病人在要求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时,经办人首先要求其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及村相关证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核兑费用;对有疑患者,则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后方可报销,有效地保证了参合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药品、诊疗范围管理,杜绝不规范用药及诊疗范围:自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以后,我院立即将新目录下发到各临床科室,以保证合理用药,对证施治。规定了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检查、治疗的规定,有效地减轻了参合人员的住院负担。

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诊疗费用:在价格执行过程中,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继续推进,参合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医疗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为参合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对内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确保让病人满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的的确确做好,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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