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廉洁承诺书

时间: 12-18 作者:周媛 栏目:信函

XX市审计局:

为了认真做好贵局委托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审计从业行为,确保我单位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廉洁工作纪律,我单位参审人员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做到廉洁从审、秉公执法。

2、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审计单位住宿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

3、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

4、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确因审计工作需要临时使用被审计单位交通工具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5、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6、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9、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和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10、不准与被审单位单独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

11、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或变更,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12、不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

1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故意刁难被审计单位和个人。

14、不准向被审计单位乱收费。

15、不准借公务活动之便机强制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参加各种研讨、培训及各类学会、协会、研讨会等活动。

16、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从事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活动,不得利用审计职权为自己、子女或亲友谋私利。

审计人员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我单位将按贵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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