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带头倡议书

时间: 12-13 作者:常昊 栏目:信函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大武口区殡葬改革健康发展、加强生态和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科学、文明、健康、节俭办丧新风尚,现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

党员、干部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在哀悼形式方面,要采用佩戴黑纱百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行为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在治丧方式方面,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简朴。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

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要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在安葬形式方面,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黄河或者做到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回族等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在祭扫方式上,要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在祭扫内涵上,要带头祭扫先烈,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文化传统,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坚决禁止借祭扫活动重修已故亲人墓。禁止修建豪华墓。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树立“绿色、环保、低碳、文明殡葬”意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推进全区殡葬事业发展,为建设幸福文明的一流城市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武口区民政局

20xx年5月8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