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 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主持并负责本院工会的各项工作。
2. 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维护国家和医院的总体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参与医院职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及召开工作,执行职代会和工代会决议。
3. 在医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校务公开中,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推进医院的民主建设。
4. 开展职工队伍建设活动,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培训各级工会干部,指导并帮助基层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6. 定期召开和主持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评选先进、财务预决算等,一般每月一次。
7. 负责执行工会委员扩大会议的决定和工作布置,领导、协调和指导院工会办公室和各工作部、各群众性协会以及各部门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作。
8. 常务副主席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布置各项具体工作,一般每周一次。
9. 实施“帮困送温暖工程”,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服务。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休养等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0.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负责院帮困互助基金的运作。
11. 定期向院党委汇报工会工作。代表院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12. 根据上级工会的布署,组织我院职工开展相关工作、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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