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培训总结
时间: 11-06
作者:张元
栏目:总结
20XX年2月18日,我院召开全院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培训会议,会议由吴鸿业副院长主持,医务科科长蔡永君主讲。会议由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临床医生参加。
1. 患方有异议时,向科主任反应,科主任负责解释处理,如患方对科主任解释处理不满意时,科主任向医务科汇报。
2. 医务科人员接待投诉人和登记投诉内容并初步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
3. 医务科指定分管科长进行事件调查。
4. 妥善保管原始的各种资料和各种实物(必要时由医务科保管),以备鉴定、分析。
5. 医务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和(或)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定性,明确责任。
6. 医务科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向投诉人答复。
7. 对被投诉人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关处理。
8. 对严重差错,严重医疗事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引起法律诉讼时,按医疗事故处理及民事、刑事法律程序办理。
9. 患者及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根据程序提请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会议最后吴鸿业副院长再次强调严格遵循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重要性,并指示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临床医生科内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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