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 11-04 作者:凌钦亮 栏目: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新增了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行为,对党员形成了全方位的约束,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规定。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结合组织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我觉得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组织部门作为规定执行者之一,组工干部只有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条例》,在执行时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同时,作为管理党员的部门,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宣传教育《准则》和《条例》,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三是发挥模范作用。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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