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时间: 01-11
作者:魏博月
栏目: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各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学校、院长布置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改,教学任务的布置和管理。
(五)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
(六)掌握各系教学工作动态,与各系共同研究教学工作,对各系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七)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向院务会提出奖惩建议。
(八)负责审核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及指导全院的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十)贯彻落实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落实学校、院长布置的科研管理任务。
(十一)负责拟订全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总结。
(十二)负责组织全院科研课题的申报、科研成果评优以及全院性学术会议。
(十三)掌握各系科研工作动态,与各系共同研究科研工作,对各系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十四)负责审核全院教师的科研成果以及管理全院的科研档案。
(十五)负责组织全院的学科建设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十六)负责学院客座教授的管理和联络工作。
(十七)完成院长交办和院务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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