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

时间: 08-14 作者:林显富 栏目:工作计划

一、工作机构及成员分工

1、工作机构:秘书处下设瑞金企业家联谊会法律服务中心

2、机构组成及成员分工

(1)机构组成:本机构由南芳律师事务所和红土地律师事务所组成;

(2)组成成员:

顾问:廖泽方;主任:钟大勇;副主任:陈宝发

成员:胡华勇、刘红平、阙持金

(3)成员分工:

廖泽方为本中心的总顾问,负责协调中心工作事宜;

钟大勇负责机构的全面工作;

陈宝发协助主任工作;

各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免费为会员及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1、法律咨询工作

法律服务中心将通过本中心法律服务电话、《赣州瑞商》网站、本会会刊等方式对会员企业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在解答法律咨询问题时,由我"中心"指定的两家服务定点单位(南芳律师事务所和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全权负责咨询解答。指定服务单位将本着认真倾听,耐心解答的工作态度,用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解决当事人的具体问题。

2、开展"送法律知识到会员企业"活动

联谊会会员企业中所涉及的企业、行业种类较多,各自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的涉法问题也有所不同,为了帮助会员企业解决不同的法律问题,我们"中心"将开展"送法律知识到会员企业"活动,为会员单位及时提供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信息。活动内容重点以培训为主,通过培训,一是增强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忧患意识,引起企业对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高度重视;二是为丰富企业家的法律知识,提高其运用法律规避风险,维护企业权益的实际操作能力。

3、定期编印法律知识案例,向会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我们将根据《公司法》、《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条款,定期编写专门的法律知识案例通过本会会刊和《赣州瑞商》网站向会员宣传必要的法律知识,使我们的会员企业家通过对这些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从而达到提升企业家法律素质的目的。

4、我们将通过集中培训,主要是利用理事及常务理事会议或深入会员企业走访、或以行业为单位的方法来进行集体培训。必要时,也可以根据会员单位的具体要求,协助会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或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知识宣讲。

三、为会员及其企业提供有偿优惠的法律服务工作

本中心将在会员及其企业与我中心指定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以最优惠的价格为会员及其企业提供以下有偿服务:

1、当任涉及专项法律事务顾问

就企业工作和业务上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应邀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支持;草拟,修改,审查经济活动过程中有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解决合同履行中遇到的问题;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起草、审查、修改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设计;授权法律律师声明,就有关法律事实,公开声明立场或主张及其他法律事务。

2、出任涉及必须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

对会员及其企业在经济、民事、劳动、行政、刑事等涉及到必须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出任法律事务代理。

联谊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将团结一致,秉承"诚信,责任,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维权工作,积极为会员企业提供更高层次、更有价值的法律服务,不断推动瑞金企业家的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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