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培训计划(5)
时间: 07-03
作者:蒋智
栏目:工作计划
5、培训期间要求每个职工必须遵守学习规定,不得缺课、迟到、早退和缺考。
6、授课老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本矿实际编写好教案。
五、培训时间
1、脱产培训,结合本矿职工的时间进行培训。
2、本矿培训时间为8月14日到8月19日,8月20日考试。
3、全员进行培训。
六、培训地点
本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七、培训费用
教材和教课人员待遇向本矿办公室申请。
八、考核办法
1、培训期间本矿安全质量科有关人员应配合好教师做好学员点名、考勤和课堂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职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进行跟踪考核。
2、学员统一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与日常考评进行综合评分,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颁发《上岗证》,方可入井。
3、凡新工人培训所在班组应安排以老带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九、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做好特殊工种的培、复训计划工作。
十、巩固学习成果,扩大培训范围。
为充分发挥特殊工种的帮带作用,定于每周五为全矿职工学习日,届时全矿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学习,广泛交流,从而使每个职工掌握更多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含量和防御五大灾害的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