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名叫乐乐,他已经两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儿。一双大大的眼睛,嘴巴特别甜,见谁都会问好,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他也很狡猾、“欺善怕恶”、而且十分的好吃。
在一个凉爽的下午,我和妈妈正在吃板栗,乐乐走了进来,一看到我们有东西吃,就垂涎三尺,亲切地说:“大妈,我要吃你们家的板栗。”说完就伸出他那脏兮兮的手去抓板栗。我把他的手推回去说:“不给”。“哼!大妈真小气,哥哥也小气。”乐乐撅着嘴巴边说边走了。可没过一会儿,他又来了,他讨好似的说:“大妈,能给一点板栗吗?”妈妈想起乐乐上午撕了我的书,就笑着说:“你上午把哥哥的书撕了,如果想吃就跟哥哥道歉,好不好?。”乐乐爽快地回答:“好”。我想:要不是有东西吃他才不会跟我道歉呢?果然只见乐乐哈腰点头,嘴里还不停地念叼:“道歉有东西吃的,道歉有东西吃的……”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我们捧腹大笑。小乐乐就得意起来,伸出手向我们要东西吃,嘴巴还甜得像蜜一样地说:“大妈好,哥哥好!”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我们都不忍心再逗他,赶紧抓了一把板栗给他。小乐乐接过板栗就一溜烟地跑了。
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就是这样一个淘气、狡猾而又可爱的人。谁见了他都会被他惹得哈哈大笑。
我的邻居叫静莎,她今年十岁,和我同岁但比我大半年。她的头发有点短,个子比我稍高一点。皮肤有点黑,眼睛很大。她这个人勤快、度量大。
快过年了,妈妈让我粘吊挂。我正要开始粘,静莎来了。她主动帮我出糨糊,弄好糨糊之后还帮我粘吊挂。我们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把所有的吊挂都粘完了。妈妈看到我们粘的吊挂直夸我们粘的好。
那天下雪,静莎来找我玩。就我们俩玩得没意思,决定去找明珠玩。在明珠家我们玩跳皮筋,一开始大家玩得很高兴。后来成“熊猫前连续”的时候明珠开始耍赖。我很生气,但我看静莎却一点也不生气。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如果我也生气,大家都闹翻了,那玩得多不开心啊!”
我就没有她那么大的度量,所以老是生气。生气不好,我也要做个大肚量的人。
她最喜欢唱歌跳舞了。五岁的时候,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她在洗澡,她的爸爸看见我们来了,马上上前热情地招待我们:拿了好多水果给我吃,开电视给我看。正好电视在播<;河之星大擂台>;,她听见了歌声,还没洗好就马上从厕所冲出来,站在电视前面边唱歌边跳起舞来,跳着,跳着,忽然脚下一滑,摔了四脚朝天,我们都笑了,她站起来,眼睛红红的,见我们笑了,她也笑了。
你们想不想知道她长得怎么样?她长着一顶乌黑发亮的头发,梳着两条辨子,扎着两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好看极了;下面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着智慧又活泼的光芒;眼睛正中下面是一条又高又直的鼻子;鼻子两边是红润的小脸蛋;还有一个樱桃小嘴;一对如来似的大耳朵被她的长头发遮住了;喜欢穿着一个粉红色的衣服和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她十分善良,诚实。
我真喜欢我的邻居!
我的邻居王叔叔在我眼里曾经是个怪人。一年四季总见他穿着一身褪了色的工作服。虽然洗得干净,但和别人比起来,总觉得他土里土气、土眉土眼的。去年,我们楼里兴起了“装修风”,家家户户贴壁纸,砌瓷砖,铺地毯,大搞家庭建设,真忙得不亦乐乎、红红火火的,可王叔叔家却稳如泰山,按兵不动。别人问过他,催过他,还向他推荐很便宜的出厂价的装修材料。可是王叔叔却淡淡一笑,说:“折腾个啥?这样干干净净、简简单单不是挺好吗?”人们背地里称他“王抠门”。这也是真的,他家买菜很少买刚上市的细菜,常常是买那些价钱便宜的大路菜和“撮堆菜”。他对自己的小儿子晓刚要求很严,晓刚的兜里从来没见过零花钱,连晓刚背地里也向我们说过王叔叔的“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