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进度计划(3)

时间: 06-24 作者:唐小敏 栏目:工作计划

1.4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4.1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总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上报监理公司。

监理公司审核总承包商《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进度计划的技术保证措施和项目管理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审核通过后,则转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着重审核总承包商《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总控制计划》的各关键工期节点的符合性。对其中配合销售的工作应有具体的安排。

对其中的不符合项,督促总包单位进行整改;审批通过后的《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将作为总包合同的一部分。总承包商按批准的《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公司按此计划进行监督。

1.4.2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计划审核

施工总承包商按照《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月度计划、周计划,监理公司予以审核各细部计划与《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的符合性和合理性,并提交工程部审查。

1.4.3总包施工协调管理

对于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总承包商按合约规定收取总包管理费,将其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之内。总包在编制《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的影响,将其编制在内。施工过程中,总包应按时组织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的进场,为其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工程部负责协调和监督总包和甲方分包程、甲供材料供应商的关系。

1.4.4奖惩机制

除了一般的奖惩制度外,在合同中、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增加关键节点奖惩机制。

1.4.5计划完成报表分析

综合计划相关计erp录入,到时间节点出现延误,需要填写计划纠偏措施的审核落实与执行,需要提供照片及文字说明。

1.4.6计划出现重大偏差,进行抢工预案

当节点计划出现重大偏差,工程部组织外单位进行抢工

1.5甲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各分包商在进场前,工程部对其施工周期要求进行交底,各分包商按照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上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部联合监理公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设备配置、人力资源配置、材料供应计划能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分包商,各分包商修正后重新报审。

1.6项目内部计划协调

工程部与成本部、设计部、销售部沟通,在充分考虑:总包、分包、甲供、限价及指定品牌材料清单、招投标计划、设计计划、营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总控制计划》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相关工作计划《总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部编制《分包队伍进场计划》——工程部编制,提交成本部,作为编制《招标考察计划》依据;

《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工程部编制,提交成本部,作为编制《招标考察计划》依据;

《招标计划》(包括考察、技术标、出图、样板确认计划)——成本部编制,设计部、工程部确认执行;当施工计划、招投标计划、设计计划、营销计划中某一项发生变化时,工程部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在不影响公司《项目发展计划》关键目标的前提下,协调调整各有关计划;对影响公司《项目发展计划》关键目标的,应上报公司总经理层。工程部将调整后的《项目总控制计划》下发至监理公司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相应调整施工计划,重新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审核。

1.7施工单位计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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