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计划(4)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34
20xx.6.15
根据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特制订《星辰实验学校20xx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招收人数375名。
二、招生条件
1、思想品德:五、六年级品德行为评定为“良好”以上。
2、学习成绩:五、六年级各学科学期成绩评定大部分为“优秀”。
3、身体素质:五、六年级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以上。
4、有特长的学生。
计划招生数的5%为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数。
乒乓:市级及以上竞赛冠军获得者。
篮球、排球、健美操:区级及以上竞赛冠亚军的主力队员。
围棋:区级及以上竞赛团体前三名中的一、二台选手。
艺术:市级及以上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游泳:区级及以上竞赛前两名获得者。
科技:市级及以上竞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学生家长自愿到星辰实验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根据报名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常州市区(包括新北区)的学生在所在小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