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

时间: 06-18 作者:刘晓璐 栏目:工作计划

4、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学习形式

1、中心组学法制度。委党委中心组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2、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聘请专家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专题讲座,每年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3、法制培训。认真组织好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测试等,确保全员参与率。

4、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5、个人自学。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自学内容,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五、具体要求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依法治理的措施,围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促进经信事业的法制化建设。

篇三:平顶山舞钢市xxxx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1031字)

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学习型政府,舞钢市政府制订了舞钢市201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xxxx年度的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学习方式和对象

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主要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和科级干部学法活动。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原则上每两个月安排1次,主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议题,通过专人授课,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参加人员主要有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应邀列席会议的其他市领导;市政府办班子成员;列席会议的市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科级干部学法活动原则上每年两次,邀请法律知识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对辖区内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重点提高科级干部的法律修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学习内容

在今年的学法计划安排中,重点安排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需要市政府领导熟悉了解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在学法的内容上兼顾了土地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工程招标投标、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市委、市政府各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从而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接受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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