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6)
(4)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配电箱必须设两级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5现场保卫
(1)在施工临时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志,保证场内交通畅通、安全;在靠近施工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栏杆或标志。
(2)对出入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制作车辆出入证。对大型施工车辆及长派车辆必须出示有效出入证才能进场。对非长派小型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对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车辆凭有效证件进入现场。
(3)严格执行工地保卫工作和防盗措施,遵守地方法律,杜绝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保证 110,119 电话的畅通,发生案件及时报警。在工地各门口应坚持24小时的值班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手续,好意谢绝外来无关人员进场,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三无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或在工地内留宿。
(4)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遵照国家《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设置现场保卫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消除隐患,减少事故,保障安全。
2.6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2)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人员应建立机组责任制.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操作。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放置于安全位置,并将操作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检测、自检等项工作,并要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6)液压机、发电机等重要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2.7消防、防火安全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现场必须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按要求在路旁设置消防栓。现场灭火器材合理布置。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现场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0)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局部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