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工作计划(2)

时间: 06-16 作者:熊颖斌 栏目:工作计划

2、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户口在本市、年龄不超过18周岁(xx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哈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年龄不超过18周岁且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有我市初中学校w字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职业高中

职业高中继续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行的招生办法。职业高中招生对象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哈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且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有我市初中学校w字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放开新生入学条件限制,全面实行春、秋两季招生,部分学校一些专业实行注册制招生。报考职业高中热门专业(见哈尔滨市教育局2004年职业高中招生简章)的考生须参加哈尔滨市xxxx年初中升学考试。

(二)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办法

市统一命制初中升学考试试卷。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四科。综合科含两张试卷:“综合一”卷和“综合二”卷,其中:“综合一”卷包括物理、化学两科;“综合二”卷包括政治、历史两科。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时间语文和数学各为120分钟,外语为90分钟。“综合一”卷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二”卷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时只允许带政治、历史教科书(见附件3)和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2004年哈尔滨市初中升学考试说明》,考试时间为50分钟。综合科试卷满分为200分,所含各学科分值分别为:物理、化学各为70分;政治、历史各为30分。初中升学考试试卷总分为560分。

初中升学考试的英语学科试卷中,含听力考试题目,分值为30分,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

各科考试范围以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xxxx年哈尔滨市初中升学考试说明》标准。

朝鲜族考生报考本民族高中的语文卷含朝语文和汉语文两份考卷(成绩各按50%计算),单独编考场考试。兼报其它重点高中的朝鲜族考生,考试科目与汉族考生相同,各科试卷须用汉文答卷,与其他考生统一编考场考试。

(三)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及英语口语测试

1、按照哈教发[2004]2号文件要求,报考高中、职业高中的考生,须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报考省重点高中考生的体育考试须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负责组织实施。报考非省重点高中的考生的体育考试须在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监督指导下,由各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按市招考办下发的《哈尔滨市xxxx年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参加由学校所在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考试。

户口与就读学校所在区不一致的考生,须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的内容及分值:

(1)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分值为15分。

(2)体质健康测试,分值为15分,其中:

①身体形态(体重与身高之比)分值为2分;

②身体机能(台阶上、下运动)测试分值为8分;

③身体素质(跳绳或立定跳远)测试分值为5分。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或因伤、病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须持残疾证或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经专家组认定,批准后方可免试。报考省重点高中的身体残疾或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经市招考办审批后方可免试;报考非省重点高中的身体残疾或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经区、县(市)中招办审批后方可免试。因伤、病等原因没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批准可参加分别由市、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组织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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