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计划(3)
二、训练任务
根据区人武部批示要求,今年我街道民兵军事训练任务为27名,其中民兵干部11名,应急分队队员10名,14.5高机班人员6名,(各单位的训练任务数见附表)。
三、训练重点
今年民兵军事训练重点是组织好民兵干部业务培训,抓好民兵应急分队比武竞赛,完成好14.5高机班人员训练。
四、训练时间
民兵军事训练工作计划从四月上旬开始至六月底结束。4月份,在军分区国防教育中心参加军分区组织的14.5高班人员训练;6月份,在军分区国防教育中心参加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应急分队训练;民兵干部由区人武部组织,时间待定。
五、要求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把民兵军事训练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2、认真精选参训对象。各单位要按照《兵役法》的规定,依法组织民兵参训,认真把好参训民兵的质量关。要根据训练的具体要求,尽量安排十八岁至二十岁的民兵参训,以延长基干民兵的储备期;要挑选思想好、身体好、文化高、接受能力强的人员参训,为基干民兵增添新的血液;民兵干部要挑选热爱民兵工作,具有一定指挥、管理能力的人员参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参训对象的摸底考查工作,杜绝有劣迹的青年参训,确保参训民兵的整体素质;要加强“依法参训”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兵军事训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国防意识,从而使参训民兵自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3、搞好训练保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年训练经费仍然参照往年有关精神执行。一、参训民兵食宿费等,由街道财政按训练任务数(每人一仟元)上缴区人武部。二、参训民兵误工费、奖励费等,各单位在5月12日前,按每人700元上交街道人武部,由街道人武部根据参训民兵训练成绩统一支付,以确保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我校xxxx年度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xxxx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实施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军事技能训练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文件精神确定军事技能训练目的:使学生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树立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人才和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提供合格的后备兵员打好基础。
二、军事技能训练内容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教育
(二)队列训练
(三)军体拳
(四)人民防空教育
(五)统—内务秩序
(六)刺杀操
(七)敌火线运动
(八)有序逃生
(九)阅兵(阅兵式、分列式)
(十)军事项目汇报表演
三、军事技能训练形式
(一)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军训师,在两个校区对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训练。盛乐校区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军训一团,赛罕校区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军训二团。
(二)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军事技能训练以室外操场训练为主,室内理论教育为辅,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队列动作、纪律作风、内务卫生及规范的作息制度等科目的训练教育。